應考資格
年齡要求:18-30 歲(算至報名前一日),大學以上學歷。
身高限制:男生155CM;女生150CM。
體格指標:以體重(公斤)除以身高(公尺)的平方,其小於18或大於31。
考試科目
(一)共通科目:
國文
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(包括中華民國憲法、法學緒論、兩岸關係、英文)
(二)專業科目:
社會學概要
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概要
政治學概要
成績計算
國文占分比重為作文 60%。
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(包括中華民國憲法、法學緒論、兩岸關係、英文),占分比重為中華民國憲法、法學緒論、兩岸關係各占 20%,英文占 40%。
第一試筆試成績之計算,四等考試以各科平均成績計算之。
第一試筆試成績占百分之八十,第三試口試成績占百分之二十,合併計算為考試總成績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予錄取
第一試有一科為零分。
第一試筆試成績未滿五十分。
第二試體能測驗未達及格標準。
第三試口試成績未滿六十分。
體能測驗
男生:心肺耐力測驗1200公尺跑走 5分50秒以內。
女生:心肺耐力測驗1200公尺跑走 6分20秒以內。
薪資待遇
正式成為調查人員:本俸$18,845+專業加給$35,420=$53,865
報名簡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