應考資格
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,並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:
公立或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、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各院、系、科、組、所、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。
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。
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。
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。
考試科目
(一)共通科目:
國文(作文與測驗)
法學知識與英文(包括中華民國憲法、法學緒論、英文)
(二)專業科目:
鐵路運輸學概要
鐵路法概要
企業管理概要
民法概要
體格檢查標準
應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為體格檢查不合格:
視力:任一眼斜視或任一眼矯正視力未達1.0(裸視力達0.8者,無須矯正視力)。
聽力:兩耳純聽力平均值超過40分貝。
血壓:收縮壓持續超過140毫米水銀柱(mm.Hg),舒張壓持續超過95毫米水銀柱(mm.Hg)。
辨色力:色盲。
四肢:(一)手臂不能伸曲自如或兩手伸臂不能環繞正常。
(二)雙下肢明顯不能蹲下起立或原地起跳明顯不能自如。
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。
經教學醫院證明有精神疾病或精神狀態違常,致不堪勝任職務。
其他重症疾患,無法治癒,致不堪勝任職務。
薪資待遇
約36,000元。
工作內容
站務行政管理、行車運轉業務、客貨運轉業務、列車乘務、一率參加運輸班調訓(並需填繳切結書)、除辦理一般行政事務人員外,現場工作不分性別,均需依業務需要擔任輪勤、輪班等工作,國定假日依班表出勤。
報名簡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