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新聞轉發】警察要有資安長 科技偵查速立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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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治安案件,警幾乎都能偵破;民眾最關心的詐騙問題則有客觀因素,詐騙集團藉由科技進步,又常透過境外犯罪,法律及人才不足,讓警察無法完全發揮。
 
目前社會犯罪趨勢改變,殺人、槍擊等傳統犯罪減少,科技犯罪增加。詐騙是科技犯罪,須強化科技偵查人才,政府規定銀行指派資訊安全長,同理警察也要有資安長,應增設刑事局科偵專責副局長,提高科偵警察官階及新增專業加給,提供誘因留住人才;科技偵查法也要盡速立法,才有工具對抗犯罪。
 
警察任務性質特殊,不同於一般公務員,不能齊頭式平等,做事要求警察、講福利卻是一般公務員,例如警察人員勤務加給近卅年未調整,我任內積極爭取,去年才終於調整。但加薪僅高興一時,關鍵在警政合理化。基層警力被各部會要求行政協助太多,警察疲於奔命,應合理配置及集中警力,先取消雜務,再整併轄區狀況較單純的基層單位。
 
另外,警官、警員之間的高牆要推倒。基層很難爬升巡官,很多員警有豐富處事經驗及優秀領導能力,卻只能透過警察大學警佐班或學士班二年制技術系入學考試升遷,應擴大巡官員額,保留部分給表現良好的資深巡佐、小隊長,免考試,按資積分升遷後到警大受訓,鼓勵基層傳承經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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