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111年行政警察人員升官等】黃于洋(100年特)學員上榜心得分享

時光荏苒、光陰似箭,自警專結訓從警至今已約莫9年之久,期間雖有萌生考試晉升或跳脫本業轉考其它領域之想法,無奈礙於個人因素,最終還是選擇與現實環境妥協,導致仍在原地踏步、停滯不前。適逢達到升官等之考試資格,於是下定決心重拾書本投入這次考試,因外勤單位勤務繁忙,準備讀書考試時間有限,便選擇以補習的方式提高效率來應對考試。以下是我讀書心得分享。僅供各位參考,請不吝指教,謝謝。
一、 普通科目:
(一) 國文、法學知識與英文:
此三科所佔筆試成績比率太低,我斷然選擇放棄,將時間精力投入在專業科目上,只準備憲法這門科目,將莫軍老師的憲法課程看完,搭配老師的課本、補充資料,與自己的手抄筆記,憲法是最好準備的一科,除了憲法本文及增修條文要熟,大法官釋字、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、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、地方制度法、國賠法也要很熟。另外,時常上網站查詢留意最新的大法官釋字與憲判字,濃縮成自己的筆記研讀,將老師課本後面所附之考古題寫完,即能從容不迫地應付憲法這科。
二、 專業科目:
(一) 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實務:
有關於這二科目的大法官釋字、憲判字時常推陳出新,也因此導致修法頻率頗高,再者,本身對於這二專業科目申論題實在無充分把握,故認份的將呂律師的課程全部看完,老師的講解方式非常顯淺易懂,初學者也能以最快速度理解,此外,老師也常會補充最新的實務見解,課堂上也常鼓勵同學下筆練習寫申論題,畢竟讀進去是一回事,寫出來的內容又是另一回事。我個人是把警察工作常用到的刑法、刑訴法法條及相關大法官釋字給背起來。刑法部分歷年考題多著重在財產犯罪,我個人是用最基本的三段式論述法,首先拿到題目後先審題,寫出構成要件可能罪責;刑訴法的部分我針對強制處分、調查證據章節做加強,並以條文為骨,先把條文背熟,再閱讀課本後面所附考古題擬答,加強記憶和印象。考前再將強制處分與警察實務工作會應用到的部分再做複習,總之,申論題「寫好寫滿,平均分配」就對了
(二) 警察勤務:
由於警察勤務近年來愈來愈偏向實務,我把陳立老師的課程上完,先是熟背法條,尤其是警察勤務條例、警職法等,其他衍生出的法規命令、行政規則及實事案例,老師也會不斷地補充並隨時更新,課堂上也常鼓勵同學下筆練習寫申論題。此外,自己搭配警政署編印的111年版警察實用法令研讀。在有法條基礎後,就看歷屆申論考題,以題養戰,上考場就可以正常發揮,獲得滿意的分數。

 

(三) 警察法規:
個人覺得此科不難,以自己看課本的方式做準備,升官等的警察法規多了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,勤做考古題便會發現升官等考試很愛出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、模擬槍的考題,其他衍生出的法規命令、行政規則,亦是以警政署編印的111年版警察實用法令來研讀,相信拿取高分並不會太困難。

 

(四) 行政法:
行政法包含的法條很廣,最重要的是行政程序法、行政執行法、行政罰法及有關公務人員之相關法條;訴願法、行政訴訟法及相關大法官釋字、憲判字也要多下苦工。憑藉當初準備考四等一般警察時,行政法有下過苦工具備一定之程度,故以自己看課本的方式,再自行購買行政法選擇題題庫參考書自行練習,額外有研讀政府資訊公開法、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、行政法人法等其它行政法規,幸運獲得滿意不錯的分數。

(作者畢業100年特,服務於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警衛中隊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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